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3-12-05
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,"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、使用、收益、流转及承包经营抵押、担保权能"。对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,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出了重大部署。为贯彻落实好全会精神,市林业局在巩固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的同时,建立了银林合作机制。以阿城区、五常市为试点,推进以林权抵押贷款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配套改革,在全省率先搭建了林权管理、林权流转、森林资产评估三大服务平台,破解了林农贷款融资的难题,这标志着几代林农想把叶子变票子,资源变资产的梦想将成为现实。
12月3日,全市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启动大会在阿城区举行,副市长张万平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。省级和驻阿城区28家金融机构,区、县(市)林业局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。
我市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面积达到324万亩,确权率99%;登记发证面积316万亩,发证率达到 97 %;发放林权证12.7万本,12.3万户农民家庭获得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,30多万农民获得了发展林业生产、增收致富的生产资料。为切实使资源变资产,资产变资本,市林业局与哈尔滨银行成立了林权抵押贷款推进组,分别在试点单位阿城区、五常市建成了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,为林农林企提供林权登记、林权流转、资产评估等服务。金融机构成功在试点区县开展了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业务。为首批林农贷款户放贷980万元。在会上为7户林农代表发放了120万元贷款。阿城区平山镇石场村四组的周立春,将20万元的林权抵押贷款全部投入到养猪合作社,进一步扩大养殖规模。这是适应改革需要、满足群众期盼,为农民办的一件好事实事;是加快林业发展的重大举措;是破解农村融资难的重要制度创新;是释放林业与金融业巨大潜能的不竭动力。对于林业、金融保险业共求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;对实现林业增效、林农增收,促进林业发展,建设民生林业具有深远历史意义。
林权抵押贷款是我市林业部门、金融机构的一项全新业务,尚处起步阶段。为推进林权抵押贷款,更加有利于盘活我市林地林木资产,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林业,实现 "三农"融资中抵押资产的突破。会上,市林业局与哈尔滨银行签订了《银林合作协议》,与会领导还为全省首个林权管理服务中心-阿城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揭牌。